► 年龄接近18岁时,仔细核对出生日期与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日期,核实是否≥18岁;
► 年龄≥75岁时,仔细关注ECOG评分以及患者整体状况;
► 对于瘤种本身生存期较短的患者(胆管癌等),需要结合既往接受治疗情况以及患者本身状态,与PI确认预计生存时间是否≥12周。
3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4预计生存时间 ≥ 12周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可评估病灶。
◼ 手术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1)排除血液瘤;2)预行新辅助治疗的,不予以入组;
◼ 提供最近的影像学报告;如疾病进展,则须同时提供至少一次先前的影像学报告(可证明经前线治疗后疾病进展);
◼ 仅有一个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时,未经局部抗肿瘤治疗,且为颅外病灶;
◼ 这些影像报告需发与申办方医学部审核;
◼ 如患者不耐受既往治疗,需提供患者不耐受的书面病例。
6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手术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且既往至少一种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或接受标准治疗后无效,或进行试验性药物临床试验是公认的治疗标准(既往接受过泛FGFR抑制剂或未接受过FGFR抑制剂的患者均允许入组)。
有足够的器官功能水平(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G-CSF或其他造血刺激因子进行纠正治疗):
◼ 中性粒细胞计数 ≥ 1.0 x 109/L
◼ 血小板 ≥ 75 x 109/L
◼ 血红蛋白 ≥ 90 g/L
◼ 总胆红素 ≤ 1.5 x ULN(Gilbert’s综合征患者 ≤ 3 x ULN)
◼ AST 和 ALT ≤ 3 x ULN(肝转移患者,ALT和AST ≤ 5×ULN)
◼ aPTT和PT (INR) ≤ 1.5 x ULN
◼ 血清肌酐≤1.5 x ULN,或肌酐清除率 ≥ 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 QT间期 ≤ 470 ms(通过使用Fridericia公式修正)
► 由于FGFR2血液学毒性并不显著,血常规异常允许患者择期复查,不作过于严格的要求。
► 由于同类药(FGFR抑制剂)均报道有不同程度的肝酶升高;且GLP试验结果表明3HP-2827引起试验动物的肝酶升高;同时胆管癌或其他肝脏肿瘤本身可能会造成肝酶升高;故本实验需对患者的胆红素水平和肝酶水平给予充分关注,以防止非试验药物引起的肝酶升高影响DLT评估。
► 如患者因既往治疗或其他原因存在一过性的/可逆的肝损伤,允许患者进行一定程度的保肝治疗。
► 肝功能筛选前14天禁止使用任何保肝治疗
► 筛选期行3次心电图检查,取QTcF平均值作为基线以及评估是否>470ms;
► 除入组标准要求外,血磷异常亦应给予关注;对于血磷已有升高者,如不能在入组本试验前恢复至要求的水平(≤1级),原则上不能入组。
► 对于其他电解质异常(钾、钙等)需同样关注,尽量减少这些因素对—— Confidential QTcF—— 的影响。
注意 事 项
有生育能力且非哺乳期的妇女在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1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对于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高效避孕措施。
基因检测书面证明患者血液和/或肿瘤标本中存在FGFR2基因改变(如融合、重排、突变、扩增)。
其他潜在的FGFR2异常(如FGFR2蛋白表达增加或mRNA转录水平增加)可在申办方准许的情况下入组剂量递增阶段。
◼ 本研究可以提供普筛,仅针对胆管癌患者。如患者既往没有基因检测报告,可以以组织切片送检进行普筛。
◼ 如既往进行过基因异常的检测,检测报告可以是第三方检测公司,或院内检测结果(需关注并提前说明)
◼ 可接受的FGFR2异常包括各类型基因异常、蛋白过表达或mRNA转录水平增加
◼ 目前更主要是集中于肝内胆管癌,携带有FGFR2融合或者重排。
► 当患者是其他临床试验出组的患者,其检测报告来源于前一次临床试验,患者当前无纸质报告时,需患者联系前次试验申办方或临床医生以获得纸质报告,或者相关病历上有记录检测结果。
FGFR2基因检测(普筛)
1、招募发掘适合普筛的患者,并发送资料至申办方初审;
2、医院CRC协助安排招募推荐的患者在本院的普筛工作:
⚫ 组织样本:获取切片(病理科?武汉同济:外院切?)并送检
⚫ 血液样本:采集血样并送检
以上样本二选一,且优先组织切片,除非组织切片不足或者实验室反馈组织切片不合给
➢ 手术组织切片需求量:普筛需要5张,如果普筛结果符合本研究的要求,入组前还需要收集10张,故一共需要保证患者能够提供15张既往手术组织切片。
因血液中的ctDNA会受到既往肿瘤治疗的影响,所以血样会要求抗肿瘤治疗后建议3周后再采血,患者是否能接受这个时间间隔,是需要跟患者明确沟通的,所以组织样本切片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