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HP-2827为思康睿奇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FGFR2抑制剂,能够高特异性的抑制FGFR2磷酸化,从而抑制FGFR2信号传导通路,进而发挥抗肿瘤作用,为FGFR2异常患者特别是耐药患者带来更加高效、安全的治疗选择。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的基因变异存在于多种类型的人类肿瘤中,主要通过FGFR基因扩增、突变、染色体易位以及配体依赖性活化引起的FGFR信号异常。FGFR信号通过促进肿瘤细胞增殖、存活、迁移和血管生成来促进恶性肿瘤的发展。
年龄接近18岁时,仔细核对出生日期与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日期,核实是否≥18岁;
► 年龄≥75岁时,仔细关注ECOG评分以及患者整体状况;
► 对于瘤种本身生存期较短的患者(胆管癌等),需要结合既往接受治疗情况以及患者本身状态,与PI确认预计生存时间是否≥12周。
3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4预计生存时间 ≥ 12周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可评估病灶。
◼ 手术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1)排除血液瘤;2)预行新辅助治疗的,不予以入组;
◼ 提供最近的影像学报告;如疾病进展,则须同时提供至少一次先前的影像学报告(可证明经前线治疗后疾病进展);
◼ 仅有一个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时,未经局部抗肿瘤治疗,且为颅外病灶;
◼ 这些影像报告需发与申办方医学部审核;
◼ 如患者不耐受既往治疗,需提供患者不耐受的书面病例。
6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手术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且既往至少一种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或接受标准治疗后无效,或进行试验性药物临床试验是公认的治疗标准(既往接受过泛FGFR抑制剂或未接受过FGFR抑制剂的患者均允许入组)。
有足够的器官功能水平(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G-CSF或其他造血刺激因子进行纠正治疗):
◼ 中性粒细胞计数 ≥ 1.0 x 109/L
◼ 血小板 ≥ 75 x 109/L
◼ 血红蛋白 ≥ 90 g/L
◼ 总胆红素 ≤ 1.5 x ULN(Gilbert’s综合征患者 ≤ 3 x ULN)
◼ AST 和 ALT ≤ 3 x ULN(肝转移患者,ALT和AST ≤ 5×ULN)
◼ aPTT和PT (INR) ≤ 1.5 x ULN
◼ 血清肌酐≤1.5 x ULN,或肌酐清除率 ≥ 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 QT间期 ≤ 470 ms(通过使用Fridericia公式修正)
► 由于FGFR2血液学毒性并不显著,血常规异常允许患者择期复查,不作过于严格的要求。
► 由于同类药(FGFR抑制剂)均报道有不同程度的肝酶升高;且GLP试验结果表明3HP-2827引起试验动物的肝酶升高;同时胆管癌或其他肝脏肿瘤本身可能会造成肝酶升高;故本实验需对患者的胆红素水平和肝酶水平给予充分关注,以防止非试验药物引起的肝酶升高影响DLT评估。
► 如患者因既往治疗或其他原因存在一过性的/可逆的肝损伤,允许患者进行一定程度的保肝治疗。
► 肝功能筛选前14天禁止使用任何保肝治疗
► 筛选期行3次心电图检查,取QTcF平均值作为基线以及评估是否>470ms;
► 除入组标准要求外,血磷异常亦应给予关注;对于血磷已有升高者,如不能在入组本试验前恢复至要求的水平(≤1级),原则上不能入组。
► 对于其他电解质异常(钾、钙等)需同样关注,尽量减少这些因素对—— Confidential QTcF—— 的影响。
注意 事 项
有生育能力且非哺乳期的妇女在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1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对于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高效避孕措施。
临床试验概述
本研究旨在探索 3HP-2827 在携带 FGFR2 基因异常(如融合、突变等)的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
本研究需患者提供证实肿瘤组织或血液中存在 FGFR2 基因异常的书面报告供入组审核;或经申报方同意后进行普筛,普筛阳性者可参与入组审核。
本研究接受既往未接受/接受过泛 FGFR 抑制剂的患者入组。
本研究倾向入组携带 FGFR2 基因融合/重排的胆管癌或其他实体瘤患者
临床试验进展
目前本研究已经完成多个剂量组的递增和探索,当前治疗剂量已经达到或接近 RP2D,剂量递增阶段基本完成。
本研究现已经正式启动患者回填和疗效拓展阶段,将在拟定的剂量组中进一步入组患者以确认安全性、耐受性和疗效,并最终选定 RP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