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A 部分附加入选标准(剂量递增):
1 最低体重≥30 kg。
2 通过对预筛选期间提供的肿瘤样本进行前瞻性中心检测,证实 B7-H4 表达阳性。
3 受试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和复发性疾病,详见下文:
(d) 子宫内膜癌−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少 1 线但不超过 2 线转移性/复发性疾病的全身治疗。在共 2 个允许的既往全身治疗线中,最多允许有 1 线含铂全身化疗。− 如果在铂类药物治疗期间或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复发,则含铂类新辅助±辅助治疗计为 1 个治疗线。注:既往激素疗法无限制。
排除标准
筛选时患者必须不符合下列标准:
A 部分附加排除标准(剂量递增和 PD 回填队列)
1 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
2 出现导致永久终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毒性反应。
3 活动性或既往有记录的自身免疫性或炎症性疾病,需要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疗法的长期治疗。
4 既往接受过任何含 TOP1(i 例如伊立替康、托泊替康、德曲妥珠单抗等)的疗法或 rilvegostomig 治疗。
5 有脊髓压迫或软脑膜癌病史的受试者。
6 脑部转移受试者,除非接受过治疗、无症状、稳定,且在研究开始前至少 4 周内无需以>10 mg 泼尼松/天或等效剂量连续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放疗洗脱期请见下表)。
7 既往治疗后未缓解的≥ 2 级(NCI CTCAE v5.0)毒性反应(不包括白癜风、脱发和通过替代激素治疗控制的内分泌疾病)。 患有化疗诱发的 2 级神经病变的受试者应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合格。
8 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病和 HBV(通过已知阳性 HBsAg 结果验证)、HCV 或 HIV(通过阳性 HIV-1或 HIV-2 抗体验证)感染。对于既往出现或已治愈 HBV/HCV 感染的受试者,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有资格参与研究:
(a) HBsAg 阴性且抗 HBc 阳性,或
(b) HBsAg 阳性,但转氨酶正常且 HBV DNA 水平在 0-2000 IU/mL(非活性携带状态)范围内持续>
9 个月,愿意开始并至少在研究期间维持抗病毒药物治疗。(c) HBV DNA 水平>2000 IU/mL,但在过去 3 个月内接受预防性抗病毒药物治疗,并在研究期间维持抗病毒药物治疗。
(d) 对于 HCV 抗体检测呈阳性的受试者,只有 PCR 检测结果为 HCV RNA 阴性时方可参与本研究。
10 有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当前有 ILD/非感染性肺炎、或筛选期影像学检查不能排除疑似 ILD/非感染性肺炎。
11 并发肺部疾病导致的临床重度肺部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基础肺部疾病或任何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伴肺部受累或既往行全肺切除术。
12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史,除外以下情况:(a) 经根治的恶性肿瘤,研究干预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 2 年无已知活动性疾病且潜在复发风险较低。(b) 经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且无疾病证据。(c) 经充分治疗、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d) 正在监测的局部非侵袭性原发性疾病。
13 符合以下任何心脏标准的受试者:
(a) 有症状性或需要治疗(NCI CTCAE v5.0 3 级)的心律失常史(例如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缩、二联律、三联律、室性心动过速);尽管经过治疗但仍为症状性或未能控制的房颤,或者无症状性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注:在开始研究干预治疗之前,应纠正可能增加心律不齐事件风险的血清电解质异常(即钠、钾、钙、镁)。
(b)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
(c) 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6 个月内行经皮冠状血管介入治疗或冠状搭桥术的冠状动脉介入治疗。
(d)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脑灌注问题(例如,颈动脉狭窄)或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
(e) 症状性心脏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定义为≥2 级)。
(f) 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
(g) 重度心脏瓣膜病。
(h) 从三次 ECG 检查中获得的平均静息 QTcF(三次平均值)>470 msec,在 5 分钟内记录。
(i) 任何增加 QTc 间期延长风险或心律不齐事件风险的因素,例如心脏衰竭、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有长 QT 综合征或 40 岁前原因不明猝死的家族史。
(j) 已知可延长 QTc 的合并用药应慎用,且在研究干预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 DLT 审查期间或计划的 ECG评估期间不得使用(请见附录附录 G)。
14 有最近 12 个月内未能控制的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与腹泻相关的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或可能限制对研究要求的依从性、导致 AE 发生风险显著增加或导致受试者无法提供书面知情同意的精神病/社会问题状况。
15 存在药物滥用或患有任何其他临床疾病—研究者认为会增加受试者安全性风险或干扰受试者参与研究或临床研究评价。
16 研究干预药物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注:入组后,受试者在接受研究干预治疗期间及研究干预治疗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不得接种活疫苗。在对个体受试者进行获益/风险评价后,受试者可以按照当地规章及法规和疫苗接种指南接种 COVID-19 疫苗,由研究者自行决定。注:如果接种 COVID-19疫苗,应在研究干预治疗开始前>72 小时或 DLT 期结束后进行。
17 仅适用于女性-目前处于妊娠期(通过妊娠试验阳性证实)、哺乳期、母乳喂养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既往/合并用药临床研究经验
18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19 已知对研究干预药物或本品的任何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研究药物:
AZD8205 是一种靶向 B7-H4(VTCN1)的 ADC,由通过可裂解的马来酰亚胺-PEG8-缬氨酸-丙氨酸连接体与 TOP1i 弹头(“AZ14170132”)结合的人抗 B7-H4 抗体(“INT016”)组成。AZD8205的抗体组分可与细胞表面上的 B7-H4 结合并促进 ADC 内化以及其向溶酶体转运。连接体在发生酶裂解后释放 TOP1i 弹头,从而将 TOP1onto 捕获到 DNA 上,导致双链 DNA 断裂。如果未修复,双链断裂最终导致程序性细胞死亡。
Rilvegostomig 一款靶向 PD-1/TIGIT 双特异性抗体,基于 Compugen 在研抗 TIGIT 抗体COM902 开发而来。目前暂无同靶点双抗上市,但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研的靶向 PD-(L)1/TIGIT 双抗多达十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