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研究的每例受试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所有入组标准:受试者自愿参加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根据2016年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诊断标准确诊的多发性骨瘤患者
(见附录 1);
既往接受过>3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CD38单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性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注:复发性或难治性骨髓瘤定义见附录3;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筛选时存在可测量病灶,定义为符合以下任何一项:
血清M蛋白水平>1.0g/dL(10gL);1)尿M蛋白水平>200 mg/24 h;2)
血清免疫球蛋白游离轻链>10mg/dL(100mgl)且血清免疫球蛋白x入3)颋花料驊游离轻链綰Ë馍Ổ訇縁鹳肭咋拉异常。
血液学满足以下条件:
1)血红蛋白:28.0gdL(80g,>5 mmol)(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能输注过红细胞IRBC]:允许使用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
2血小板(PLT):血小板计数>75x109儿,在基线浆细胞占骨髓有核比例 ≥50%的受试者中,血小板计数>50x109即可入组:(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输血支持或血小板刺激因子):
3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21.0x10(允许既往使用过生长因子但在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生长因子的支持治疗)。生化实验室检查值满足以下条件:
1)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AST):≤3.0x正常上限(ULN):
2)肌酐清除率(CrCl):24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见附录 4):
总胆红素(TBIL):≤2.0xULN(先天性胆红素血症患者除外,例如Gilbert3)综合征,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直接胆红素≤1.5xULN):
校蝋悭Ⓕ披窪浆乌ㄙ删芟蟾蓍ベ鱬柑癧調芉鈑哞溈到橐杭鉚勃铕鞠莡棠文钙:≤14mg/dL(≤3.5 mmol)或游离离子钙≤6.5 mg/dL4)
(<1.6 mmol/L):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xULN:凝血酶原时间(PT)延5)长≤1.5x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xULN。美锖缶辍ⓟ允感珝友嗐吲养锆個團泽旲⑬舎竇婦幢沖哩︽搐藳棁议蒙潠鸢龉髁岸湄帼协作组体力状况(ECOGPS)评分0-2分(见附录5):预損政慎苏緣镙➌偘吟捺路醑洺驂级哙捜淠凯缲镟豹獸柏鳆燓窦离期>3个月:
10.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10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14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既往发生过与任何T细胞重定向治疗(例如,CD-3重定向技术或CAR-T细胞疗法)相关的3级及以上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
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接受过以下既往抗肿瘤治疗:2
既往接受过GPRC5D靶向治疗:1)
2)3个月内接受过基因修饰的过继性细胞治疗(例如嵌合抗原受体修饰的T细胞ICAR-T]、自然杀伤[NK]细胞):
引在21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治疗、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21天内使用过单克隆抗体治疗:
5)在21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治疗;
6)在14天内接受过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
》在7天内接受过免疫调节剂治疗:
8))在14天内接受过放射疗法(作为姑息治疗的低剂量放疗[10~30Gy]除外)。
对塞利尼索和泊马度胺均难治或不耐受,与特定试验用药品相关的排除标准3包括:1)既往接受过塞利尼索治疗,且对塞利尼索难治或不耐受的受试者无资格接受Sd作为对照治疗;2)既往接受过泊马度胺治疗,且对泊马度胺难治或不耐受的受试者无资格接受Pd作为对照治疗:
5
存在鹼鳴诸咽困难或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活动性消化道功能障碍:
在随机分组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种减毒活疫苗:
除了周围神经病变(排除>2级)或脱发外,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6.基线水平或≤1级;
在随机分组前14天内接受皮质类固醇激素的累计等效剂量相当于>140mg泼尼松:
8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随机分组前6个月内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接受过异体移植的受试者必须已停用所有的免疫抑制剂至少6周,并且没有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症状或体征;
2)随机分组前2周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或多发性骨髓瘤累及脑膜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如果两者中任意一种疑似诊断,则要求全脑核磁共振成像(MRI)和腰椎穿刺细胞学检查呈阴性;
确诊浆细胞白血病(按照标准分类,外周血循环浆细胞>5%)、华氏巨球蛋10.白血症、POEMS综合征(多发神经病、器官巨大症、内分泌病、单克隆蛋白M蛋白1和皮肤病变)或原发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性:
签署知情同意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的受试者(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11.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其辅料有过敏反应、超敏反应或不耐受;12.
需要持续吸氧才能维持足够血氧饱和度水平的肺损害;13.
14.存在以下心脏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Ш期或IV期充血性心力衰竭: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接受过冠状动脉搭桥术;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或不明原因的晕厥;严重的非缺血性心肌病病史
;15任何严重的基础疾病,例如:受试者处于乙型肝炎病毒(HBV-DNA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活动期(HCV-RNA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非特异性抗体阴性受试者可纳入筛选)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学阳性;严重活动性、需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病毒、细菌和系统性真菌感染: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记录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除外白癜风、已消退的儿童特应性皮炎以及既往的Graves病(随机分组前根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受试者甲状腺功能正常):
基础疾病不利于受试者在研究中心接受或耐受计划治疗、理解知情同意书,或者任何研究者认为参加研究不符合受试者最佳利益(例如损害健康)的状况,或者任何可能会阻止、限制或混淆研究方案规定评估的其他状况。
16.怀孕、处于哺乳期、或在参加本研究期间或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100天内计划怀孕;
药物
试验药物
药物名称:注射用QLS32015
英文名称:QLS32015 for Injection
剂型:注射剂
柳格:0.25 mg;4mg;15 mg
藏:2~8°℃,避光保存和运输,避免冻结
生产厂家: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对照药物
药物名称:塞利尼索片
商品名称:希维奥®(XPOVIO®)
规格:20mg
藏:不超过 30℃保存
家:德琪(浙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由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提供
药物名称:泊马度胺胶囊
商品名称:佑泊安
规格:1mg;3mg;4mg
藏:密封,不超过 30℃C保存
家: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药物名称:醋酸地塞米松片
聚 格:0.75 mg
藏:遮光,密封保存
由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提供
评估 QLS32015单药在既往接受过≥3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 节剂和一种抗CD38单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的疗效是否优 于研究者选择的方案。计划入组228例受试者,按2:1的比例随机分配至试验 组和对照组。根据以下因素分层:既往治疗线数(3线 vs ≥4线)、R-ISS分期(I vs II vs III)。对照组受试者经独立评审委员会(IRC)确认疾病进展后可根据研究 者判断和受试者意愿,转组接受QLS32015单药治疗,直至达到符合终止治疗的 标准。
试验组:注射用QLS32015,给药剂量为54 µg/kg,皮下给药,每2周1次,每 4周为1个治疗周期。首次治疗剂量给药前需完成递增给药和治疗前预防用药。 对照组: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既往治疗情况选择塞利尼索联合地塞米松(Sd) 或泊马度胺联合地塞米松(Pd)作为对照组治疗方案。对照组受试者经IRC确认 疾病进展后可根据研究者判断和受试者意愿,转组接受QLS32015单药治疗。
试验组:注射用QLS32015给药途径为皮下注射给药。受试者将按体重接受 注射用QLS32015,给药剂量为54 μg/kg,皮下给药,每2周1次,每4周为1个治疗 周期。首次治疗剂量给药前需完成递增给药,包括2次给药(2 µg/kg和6 µg/kg), 间隔至少2天。QLS32015递增剂量2 µg/kg、6 µg/kg和首次54 µg/kg治疗剂量给药 前,受试者必须接受治疗前用药。后续给药前的预防用药可参考表 13。每次试 验药物给药前测量体重,根据体重变化调整给药剂量,具体可参考药物配置和给 药手册。 对照组:研究者选择的治疗方案,Sd或Pd。 Sd:建议每次固定时间口服塞利尼索(80 mg)联合地塞米松(20 mg),服 药频率为每周2次,每周两次的时间建议固定且间隔时间为48小时(例如星期一 和星期三或星期二和星期四等),4周作为一个治疗周期。受试者每次在口服塞 利尼索的同时联合口服地塞米松,可根据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 Pd:每天1次口服泊马度胺4 mg,连用21天停7天,4周一个治疗周期,在每 个周期的第1、8、15和22天口服地塞米松40 mg(75岁以上老年受试者,起始剂 量为20 mg),可根据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