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案-入选标准(1)
3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岁~75岁(包含界值),男女不限;
2) ECOG评分0~1分;
3)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ER、PR、HER-2均为阴性。(根据ASCO/CAP指南,ER、PR阴性定义为:免疫组织化学染色<1%肿瘤细胞ER/PR表达;HER-2阴性定义为:免疫组织化学染色HER-2 0或1+,或免疫组织化学染色HER-2 2+且FISH阴性(无扩增));无法行根治性治疗;
4) 既往治疗情况:队列A:既往接受过紫杉类/蒽环类药物和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抗体偶联药物(已上市或已开展乳腺癌适应症III期临床研究)治疗(包括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针对局部晚期/转移性疾病的治疗);针对局部晚期/转移性疾病,既往经过1~3线治疗后进展、复发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新辅助/辅助治疗期间或结束后6个月内复发,该治疗将被计入治疗线数(新辅助/辅助内分泌治疗不计入治疗线数);最近一个方案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
5) 须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组织块或未染色切片(队列A至少5张,队列B和队列C至少10张))或进行新的肿瘤组织活检(不能提供足够数量切片者需经过医学监查员同意后方可入组);
6) 筛选期至少存在一个颅外可测量病灶;
研究方案-排除标准(1)
4
1) 受试者持续存在与既往治疗(包括全身性治疗、放疗或手术)相关的临床显著毒性(2级及以上,但脱发和仅需稳定剂量替代治疗的2级免疫相关内分泌系统毒性除外);既往发生过≥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不论其临床状况是否恢复至≤1级或痊愈,都应排除);
2) 糖化血红蛋白(hemoglobin A1C)≥8%(未经充分药物治疗控制血糖者,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后,空腹血糖≤10mmol/L,且经研究者评估适宜参加本研究,可以入组);
5) 脑转移:
a) 受试者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对于无症状,且无须糖皮质激素和其他针对CNS转移的治疗≥28天,且筛选期影像学确认稳定的患者可以入组。癌性脑膜炎,不论其临床状况是否稳定都应被排除;
6)既往用药情况:
队列A: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1天内接受了放疗、化疗等抗肿瘤治疗;
①.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接受了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传统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②.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8天内接受/使用过其他未上市临床研究药物治疗或试验性医疗器械;③.既往接受过偶联MMAE的抗体偶联药物和/或靶向Nectin-4的药物治疗,如Enfortumab vedotin等;④.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使用过P-糖蛋白(P- glycoprotein,P-gp)抑制剂或诱导剂、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⑤.受试者首次研究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研究者判断不影响参加试验的小手术(例如拔牙、穿刺等)除外;⑥.受试者首次研究用药前28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活疫苗;
主要入选标准
主要排除标准
• 年龄在18~75岁之间(包括界值),男女不限
•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
• 须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进行新的肿瘤组织活检
• 队列A:既往接受过紫杉类/蒽环类药物和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抗体偶联药物治疗(已上市或已开展乳腺癌适应症III 期临床研究,例如SKB264、戈沙妥珠单抗、ESG401、DS1062、FDA018、DS8201、SHR-A1811、BL-B01D1);针对局部晚期/转移性疾病,既往经过1~3线治疗后进展、复发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新辅助/辅助治疗期间或结束后6个月内复发,该治疗将被计入治疗线数(新辅助/辅助内分泌治疗不计入治疗线数);最近一个方案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1
• 持续存在与既往治疗(包括全身性治疗、放疗或手术)相关的临床显著毒性
• 存在2级及以上周围神经病变
• 存在其他重度或未控制疾病
• 有症状或不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研究方案-总体研究设计
2
本研究是一项开放、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价9MW2821单药或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局部晚
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包含3个队列,其中队列A分为Part I 疗效探索和Part II 剂量探索两部分,Part I和Part II都将纳入既往接受过紫杉类/蒽环类化疗和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抗体偶联药物(已上市或已开展乳腺癌适应症III期临床研究)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患者,接受9MW2821单药治疗;其中Part II 剂量探索部分受试者将1:1随机接受2种不同剂量的9MW2821治疗,如研究中发现安全性风险,将由研究者和申办者根据研究数据决定是否完成所有40例受试者入组。
队列A Part II剂量探索的受试者,将接受剂量1组或剂量2组治疗,其中,队列A Part II剂量探索入组受试者
将1:1随机接受剂量1组或剂量2组治疗;
单药:
剂量1组 :9MW2821,1.5mg/kg,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每周期D1、D8静脉输注;
剂量2组:9MW2821,1.25 mg/kg,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每周期D1、D8静脉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