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研究题目:评价SHR-1703注射液在嗜酸粒细胞性哮喘患者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设计III期临床研究
Ø研究设计: 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设计
Ø研究人群:≥12岁青少年和成人嗜酸粒细胞性哮喘患者
Ø目标人群
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患者
Ø治疗现状
目前哮喘治疗采用以ICS/LABA为基础的阶梯治疗,长期使用ICS可能造成激素相关不良反应。
Ø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ü重度哮喘相关医疗成本占哮喘总成本的60%以上,已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负担 。
ü重度哮喘难以控制且急性发作风险高,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是哮喘致残、致死的主要原因。
ü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存在明显的安全性风险。
ü目前已上市生物制剂治疗给药频率每2周或4周一次,需要长效药物提高依从性
主要研究终点:
•48周治疗期间重度哮喘急性发作的年化率(AAER)。
关键次要研究终点:
•治疗48周时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前FEV1较基线的变化值。
其他次要研究终点:
•48周治疗期间至少经历一次重度哮喘急性发作的受试者比例;
•48周治疗期间因治疗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使用的全身糖皮质激素的平均天数;
•48周治疗期间需要住院治疗的重度哮喘急性发作的年化率;
•48周治疗期间首次重度哮喘急性发作、首次需要住院治疗的重度哮喘急性发作的时间;
•各评价时间点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前、后的FEV1,FEV1占预计值百分,FVC,PEF较基线的变化值;
•各评价时间点IgE、FeNO、ACQ-6、AQLQ较基线的变化值;
•各评价时间点鼻炎控制评估测试(RCAT)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治疗12周、24周、36周、48周和60周哮喘症状评分,哮喘缓解用药的给药频率、给药剂量,需要使用哮喘缓解用药的夜间憋醒频率,患者报告的晨起和夜间PEF较基线的变化值。
1.年龄≥12周岁,男女不限;
2.体重≥40kg;
3.符合GINA(2024年版)或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哮喘诊断标准,且随机时哮喘病史至少1年;
•用于哮喘诊断的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接受筛选前1年内的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报告,或
•筛选期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沙丁胺醇后FEV1增加 > 12%且FEV1绝对值增加 > 200 mL)或
•筛选期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吸入激发剂后FEV1下降≥20%)
3.筛选前至少6个月接受中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治疗哮喘,且随机前至少稳定使用3个月;
5.筛选前至少3个月联合至少一种其他哮喘控制药物治疗,且筛选前需至少稳定使用1个月;
•包括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长效胆碱能受体拮抗剂(LAMA)、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维持性口服糖皮质激素(OCS,每天最多10 mg或每隔一天2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
•茶碱类药物除外
符合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4年版)哮喘诊断标准,且随机时哮喘病史至少1年•用于哮喘诊断的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接受筛选前1年内的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报告,或
•筛选期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增加 ≥ 12%且FEV1绝对值增加 ≥ 200 mL)或
•筛选期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吸入激发剂后FEV1下降≥20%)
1.合并其他嗜酸性粒细胞升高相关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HES)、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EGPA)、嗜酸性粒细胞食管炎等;
2.合并有临床意义的重大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肺部感染、肺结核、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原发性纤毛运动障碍、肥胖低通气综合征、支气管扩张、肺不张、特发性肺纤维化、支气管肺曲菌病、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或肺癌病史;
3.已知存在免疫缺陷病;
4.合并有临床意义且可能影响肺功能的其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胸膜疾病、纵膈疾病、膈肌病变、肌无力、胸廓畸形等;
5.合并尚未控制的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力衰竭、脑卒中及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6.未控制的高血压(筛选期或基线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和/或糖尿病(筛选期空腹血糖>11.1mmol/L);
7.随机前4周内发生重度哮喘急性发作,或发生过敏性鼻炎或鼻窦炎急性发作;
8.随机前4周内发生有临床意义且需要抗感染治疗的感染(包含但不限于上、下呼吸道感染);
9.随机前3个月内进行过大手术或研究期间有外科手术计划,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评价的治疗措施;
10.随机前6个月内已知存在寄生虫感染;
1.合并其他嗜酸性粒细胞升高相关的全身或肺部疾病,或研究者评估认为需要排除的相关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HES)、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EGPA)、嗜酸性粒细胞食管炎等;
2.合并有临床意义的重大肺部疾病,经研究者评估预计会影响受试者的哮喘状态评估,或影响受试者参与研究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原发性纤毛运动障碍、肥胖低通气综合征、支气管扩张、肺不张、特发性肺纤维化、支气管肺曲菌病、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因哮喘导致的不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除外)或肺癌。
3.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免疫功能障碍、免疫球蛋白缺乏,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感染异常频繁、复发或持续时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