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够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包括遵守知情同意书(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男女不限,筛选时年龄为18~60岁(含两端值).
复发/难治性系统性红斑狼疮试验参与者,至少有6个月病史,并符合以下标准3.
根据2012年SLICC或2019年EULAR/ACR版修订标准被确诊为SLE,筛选期SLEDAI-2K评分26分,如果评分包含补体降低和/或抗ds-DNA抗体,则SLEDAI-2K临床症状评分(不包括补体降低和/或抗 ds-DNA 抗体)应>4分。对标准治疗(激素、免疫抑制剂等至少2种一线治疗药物)应不佳、治疗后复发系统性红斑狼疮:筛选前标准治疗(包括非甾体抗炎药、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剂B.和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口服为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每日剂量>7.5毫克且<30毫克,若与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则无最低每日剂量要求)至少稳定治疗8周,且当前剂量至少稳定2周,且预计研究期间可继续稳定用药,既往使用包括羟氯喹在内的至少两种免疫抑制剂
预期寿命大于6个月。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试验参与者,并符合以下标准
A.
A. 患有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或Evans 综合征且>3 线治疗失败的试验参与者>3线治疗失败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血红蛋白低于10g/dL并伴有贫血症状;一线B.皮质类固醇治疗失败;二线利妥昔单抗治疗失败;三线治疗(切除术、环孢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霉酚酸酯、氟达拉滨、硼替佐米等)中任一或多种方案失败
预期寿命大于3个月
充足的器官功能:1)肾功能:无需水化辅助情况下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30mL/min.2)骨髓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x10%,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0.1x109血红蛋白(Hb)>60g,血小板计数(PLT)>20x10,凝血功能:国际比值(INR)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xULN,注:检查日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进白细胞生成药物(如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或促血小板生成素,3)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xULN,总胆红素<2.0mg/dL(Gilbert 综合征试验参与者总胆红素<3.0mg/dL,SLE本病导致的情况除外).
4)肺功能:<CTCAE1级呼吸困难和在室内空气时血氧饱和度(SpOz)>92%(脉搏血氧仪测定).
女性试验参与者需符合以下标准:1)不处于孕期或哺乳期2)手术绝育或绝经后>2年或6.育龄女性(后者包括绝经后<2年),血妊娠(B-hCG)检查呈阴性,且愿意在研究期间至末次给药后12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杀精剂或宫内节育器),不允许使用含孕酮的避孕药,3)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至少12个月内不哺乳。
7. 男性试验参与者需符合以下标准:如未进行绝育手术且可能发生导致怀孕的性行为,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研究给药后至少12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孕套、杀精剂),并且在整个研究期间至末次给药后12个月内不应捐献精液或精子,排除标准:
符合以下任何标准的系统性红斑狼疮试验参与者将不得参与本研究
有未切除的胸腺瘤的试验参与者.
孕期或哺乳期女性。
曾出现活动性重度或不稳定的神经精神性SLE,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不佳的惊发作精神病或急性意识模糊状态、脑血管意外、脱髓鞘综合征、颅神经病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血管炎,筛选前合并有临床意义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病理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脑血管意外、动脉瘤、癫痫、抽搐/惊厥、失语症、中风、重度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脑器质性综合征或精神病.
主要器官移植史(如心脏、肺、肾、肝)或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
筛选时存在已知的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或感染性肺炎或复发性消化道溃疡;需住院治疗、筛选前4周内静脉输注抗生素或筛选前2周内口服抗生素治疗;筛选前12周内曾患有带状疱疹;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史或抗体检测呈阳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或抗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阳性或超过检测下限阈值;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RNA 超过检测下限值;梅毒抗体阳性且未愈
筛选前6个月内有以下任何一种心血管疾病的病史:由纽约心脏协会(NYHA)定义的Ⅱ级或以上的心血管疾病。心力衰竭、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未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房性心律失常(如二度Ⅱ型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心室率<50次/分且伴有临床症状)等)、任何室性心律失常或其它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脏病。
OTcF>480ms (Fridericia 公式计算),筛选期心脏彩超检査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或其他显著心电图异常。
签署ICF前5年内罹患恶性肿瘤,以下情况除外:经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活检证实的宫颈原位癌或宫颈涂片检出的鳞状上皮内病变,以及已完全切除的乳腺原位癌,
9筛选前接受过B细胞靶向治疗,如贝利尤单抗、利妥昔单抗、泰它西普;抗CD22药物(如依帕珠单抗);抗CD52药物(如阿仑珠单抗),或其他同类生物制剂;TNF-a拮抗剂、几-6拮抗剂、几-1拮抗剂、选择性T细胞共刺激因子抑制剂等未足5个半衰期。筛选前4周内使用任何其他SLE的开发中的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10.
11.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包括肝脏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包括中重度血脂异常及相关疾病)等研究者判断将影响参加本研究的疾病.
12.筛选前4周或3个已知药物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内接受过非生物制剂试验药物(如 BTK 抑制剂、JAK 抑制剂)、或接受过静注免疫球蛋白、血浆置换治疗
首次研究用药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13.
首次研究用药前2年内接受过mRNA-LNP或其他形式的LNP药物治:14,
15.既往有哮喘、严重过敏史者,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包括基础治疗)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既往接受过 CAR-T细胞治疗16.
17.首次研究用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首次研究用药前2周内进行过小型手术。
:(1)交通费用,200 元人民币/次;(2)PK/PD/免疫原性采血营养补偿,200元人民币/采血点;(3)骨髓穿刺营养补偿(如有),500元/次。补偿金额将按您实际完成随访、采血及穿刺的次数来计算,并 按研究中心流程定期发放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