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招募信息 >

石药SYS6010-020_V2.0方案SYS6010对比多西他赛治疗经标准治疗失败的驱动基因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

招募状态: 招募中 免费入组

提示:找不到相关临床试验项目?没关系,联系我们,为您精准匹配!

试验评分:
治疗阶段:
一线失败后
药品名称:
SYS6010
适 应 症:
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癌      种:
肺癌
人群:
•驱动基因阴性nsq-NSCLC
•经标准治疗失败
•ECOG 0-1;
分层因素:
•脑转移(有 vs 无)
•EGFR高表达(是 vs 否)
1.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签署书面ICF;
2.年龄≥18(含)周岁,性别不限;
3.病理学确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驱动基因阴性nsq-NSCLC患者,包括:基于AJCC分期第9版,ⅢB或ⅢC期且不适合进行手术切除或接受根治性放化疗患者,或IV期NSCLC患者。EGFR突变(目前已获监管批准靶向治疗的突变类型)、ALK融合突变需要明确阴性,如果未获得检测结果,参与者需提供肿瘤组织进行基因检测。
4.满足以下关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驱动基因阴性nsq-NSCLC既往治疗的要求:驱动基因阴性人群需满足既往仅免疫和含铂化疗±抗血管生成(限一线监管批准)治疗失败,免疫治疗和含铂化疗可同步使用也可序贯使用;Ⅲ期患者接受含铂和免疫治疗(同步放化疗/辅助/新辅助)期间或治疗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则可以参加试验;
5.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6.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7.经研究者判断,预计生存期≥3个月;
8.主要器官功能(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在随机前7天内,符合标准
(见本页表格);备注:血常规:在随机前2周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G-CSF、
TPO、TPO-RA、IL‐11和EPO。
9.育龄女性在随机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参与者必须同意从签署ICF
开始至末次给药后7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此期间女性为非哺乳期且男
性避免捐精。
1.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合并鳞癌、神经内分泌癌或肉瘤样癌;
2.已知其他驱动基因阳性:ROS1/RET/NTRK融合、MET 14号外显子跳跃突变或BRAF V600E突变;
3.患有脑膜转移、脑干转移、脊髓转移和/或压迫、或活动性CNS转移的患者。幕上和/或小脑(即无中脑、脑桥或延髓)转移者需接受过局部治疗,且在随机前至少2周达到稳定(影像学显示无新发脑转移或原有脑转移病灶增大,所有神经相关症状达到稳定或恢复正常),且不需要接受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或者每日接受强的松剂量≤10 m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则可以参加试验;
4.随机前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以下情况:已被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等
5. 已知对SYS6010任何成分,或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过敏者;对多西他赛过敏或有使用禁忌症;
6.根据NCI-CTCAE V6.0,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1级(2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7.曾接受过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的任何药物,包括ADC;
8.以下药物或治疗的洗脱期未满足对应要求者需排除(见本页表格):
9.随机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a.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Ⅲ度
房室传导阻滞等,Fridericia法校正QT间期>470 ms(Fridericia公式:
QTcF=QT/RR0.33,RR=60/心率);
b.有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主动脉夹层、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
桥外科病史;
c.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心力衰竭,筛选期检查显示LVEF<50%;
d.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e.肺栓塞。
3. a. 患有脑膜转移、脑干转移、脊髓转移和/或压迫、或活动性CNS转移的患者。
    b.幕上和/或小脑(即无中脑、脑桥或延髓)转移者需接受过局部治疗,且在随机前至少2周达到稳定(影像学显示无新发脑转移或原有脑转移病灶增大,所有神经相关症状达到稳定或恢复正常),
   c. 不需要接受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或者每日接受强的松剂量≤10 m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则可以参加试验;
10.既往具有糖皮质激素治疗的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目前患有ILD/非感染性肺炎,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ILD/非感染性肺炎者,或肺功能提示重度通气功能障碍和/或弥散减退;
11.随机前4周内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菌血症、重症肺炎、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等;随机前2周内存在需使用静脉用抗生素的活动性感染;
12.既往患有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
13.随机前2周内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14.活动性HBV或HCV感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拷贝数≥1×104拷贝数/mL或≥20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注:HBsAg阳性者,建议在随机前开始给予抗病毒治疗,建议核苷类似物,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
15.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异体干细胞或器官移植史;
16.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如精神疾病,未控制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

  • 上一篇:齐鲁制药QLS5316-101一项评价QLS5316单药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有效性的
  • 下一篇:南京北恒生物BHCT-RD13-02-SAA通用型CD7 CAR T细胞(RD13-02)治疗复发/难治型重型再生障碍性
  • 评论专区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luckyssdog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