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
2. 符合2010年ACR-EULAR RA分类标准
3. 筛选时抗环瓜氨酸肽抗体(ACPA)检测阳性(>20 U/mL)。
4. 筛选时疾病活动度评分DAS28-ESR>3.2分,且至少有2个关节肿胀
5. 皮质类固醇用量为≤10 mg/天泼尼松或与泼尼松等效剂量
6. 对既往2种或以上DMARD治疗难治(定义为在接受当前或最新DMARD治疗时DAS28-ESR>3.2分,包括: a. 甲氨蝶呤≥10 mg/周或如果无法耐受10 mg/周时的最大耐受剂量) b. 接受过至少其他1种DMARD治疗(柳氮磺吡啶、来氟米特、甲氨蝶呤/柳氮磺吡啶/羟氯喹三联疗法、TNF抑制剂、IL-6抑制剂、耗竭B细胞的生物制剂、阿巴西普或生物类似药、JAK抑制剂、其他靶向合成DMARD)
7. 同意不接受传统药物或非医生开具的药物
8. 充分的血液学功能,包括: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000/mm3(≥1.0×109/L); b.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 500/mm3(≥0.5×109/L); c. 血小板计数≥75000/mm3(≥75×109/L); d. 血红蛋白≥6.0 g/dL。
9. 充足的肝功能储备,包括以下: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2.0 mg/dL,Gilbert’s 综合征受试者除外,其总胆红素水平必须<3.0 mg/dL。
10. 充足的心功能储备,定义为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采集(MUGA)扫描评估的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LVEF为45%-49%,但需由心脏病专家评估确认。
11. 充足的肺功能储备,定义为室内空气中脉氧饱和度(SpO2)≥93%
12. HIV抗体为血清阴性。
13. 允许入组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HBsAg)阴性和 HBV 核心抗体(HBcAb)阳性,或HBV表面抗体(HBsAb)和HBcAb阳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对于活动性HBVHbsAg-/HBsAb-/HBcAb+受试者,如果筛选时HBV DNA<500 IU/mL,研究入组前,已根据当地标准诊疗规范接受了必要的抗HBV治疗。
14. 丙型肝炎病毒(HCV)血清学阴性。对于有 HCV 感染治疗/缓解史的受试者,如果PCR 检测不到 HCV RNA,且经研究者和申办方医学监查员讨论后,可符合入组资格。
15. 任何既往治疗后已缓解的不良事件(基线水平或CTCAE 1级),但根据研究者判断不构成安全性风险的不良事件除外。
16. 女性受试者不得在妊娠期或哺乳期。无生育潜能的女性必须满足至少 1 项以下标准: a. 绝经后状态,定义如下:在没有其他病理或生理原因的情况下,停经至少连续 12 个月;可通过血清卵泡刺激素(FSH)水平确认绝经后状态来确认受试者状态; b. 接受过子宫切除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且有档案记录; c. 经医学证实卵巢功能衰竭。
17. 有生育潜能的女性,包括输卵管结扎的女性,必须承诺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3个月内使用两种高效节育方式(定义为使用宫内节育器、含杀精子剂的屏障法、避孕套、任何形式的激素避孕药)
18. 对于与 WOCBP 有活跃性生活的男性受试者,即使男性受试者已成功进行输精管切除术,也必须同意从 LD前约 1个月开始至研究期间使用避孕套,且其女性伴侣必须采用至少一种上述避孕措施。此外,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 LD 开始至 ADI-001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不捐献精子。
19. 受试者必须提供参与本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0. 所有受试者必须在 LD启动至少 2周前,接种国家指导原则建议的所有疫苗,除非有禁忌症。活疫苗必须在开始LD治疗前至少4周接种。
排除标准
1. 存在重度肝病,Child-Pugh分级为B级或C级。
2. 功能为IV级或多个关节强直的患者。
3. 需要维持高于0.5 mg/k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
4. 过去6个月内有以下任一种心血管疾病病史: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定的III级或IV级心力衰竭、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临床意义的心脏病。
5. 不愿意参加扩展安全性监测期(LTFU方案)的受试者
6.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有临床意义的感染病史(包括脓毒症、感染性肺炎、菌血症、真菌、病毒感染和机会性感染),研究者认为感染可能会危及受试者在研究中的安全性。
7. 入组研究前1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
8. 任何形式的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如严重的联合免疫缺陷病。
9. 并发恶性肿瘤或需要全身治疗的恶性肿瘤既往病史。对于有恶性肿瘤既往病史且其自然病史或治疗不可能干扰研究方案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估的受试者,在与申办方医学监查员讨论后,可入组。
10. 计划ADI-001输注后6周内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auto-SCT)。
11. 既往治疗包括任何基因疗法、基因修饰细胞疗法或过继性T细胞疗法。
12. 除 1 级皮肤受累外的活动性急性或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或在入组4周内需要免疫抑制治疗的GvHD。
13. 可能增加研究参与或试验药物给药相关风险,或者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任何其他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
14. 对本研究中使用的任何药物有严重速发型超敏反应史,包括对二甲亚砜(DMSO)或细胞疗法产品辅料(见第6.2.1节)的已知超敏反应。
15. 研究者认为可能使受试者参与研究时面临不可接受风险的任何病症。
16. 筛选时针对所有可用ADI-001批次存在抗HLA抗体。
ADI-001-106 是一项 ADI-001 的 I 期研究,采用随机、单盲、平行设计,旨在比较难治性RA受试者中两种不同的LD方案。研究人群为对2种或以上不同类别DMARD缓解效果不佳的患中度至重度活动性血清反应阳性RA成人。研究分为多个不同周期,包括筛选、LD、治疗和随访期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显示,Adicet Therapeutics, Inc.、上海埃笛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Charles River Laboratories Inc.的一项在成人难治性类风湿关节炎中评价ADI - 001工程改造的抗CD20CAR同种异体γδT细胞的I期研究已启动。临床试验登记号为CTR20253023,首次公示信息日期为2025年8月4日。
该药物剂型为混悬液,用法为静脉输注,用量为3E8个细胞、1E9个细胞,单次给药。本次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在中度至重度活动性、难治性类风湿关节炎受试者输注ADI - 0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次要目的为比较不同淋巴细胞清除预处理方案的B细胞耗竭程度、ADI - 001的细胞动力学及评价疗效;探索性目的为评估药效学生物标志物与毒性和反应的关系等。
ADI - 001为生物制品,适应症为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自身免疫病,主要表现为关节疼痛、肿胀、畸形,严重影响关节功能。诊断依靠症状、体征及血液检查(如类风湿因子、抗环瓜氨酸肽抗体)等。
本次试验主要终点指标包括治疗结束时TEAE的发生率(包括严重程度、严重性和相关性)、给药后D28天DLT的发生率;次要终点指标包括到第12月外周血中ADI - 001细胞的水平、到治疗结束时不同淋巴细胞清除方案的B细胞耗竭程度、到第12周获得缓解且不使用DMARD的受试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