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排除标准
入组标准
患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才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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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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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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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病理学确诊的膀胱尿路上皮癌。
队列D:a. 组织学上确诊为膀胱高危非肌层浸润性(T1, Ta和/或CIS)。
b.在入组之前12周内行膀胱镜检查/TURBT,以清除所有可切除病灶。患有T1期疾病的受试者应至少在入组之前14天接受二次TURBT手术,以确认完全切除且受试者仍符合入选标准。
c.根据FDA指南的确定为卡介苗无应答的患者。
卡介苗无应答的定义为:①在充分接受BCG治疗后的12个月内,持续或复发的CIS伴或不伴复发的Ta/T1(非侵入性乳头状病变/肿瘤侵犯上皮下结缔组织层)疾病。②充分接受BCG治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高级别Ta/T1疾病。③BCG诱导疗程后第一次评估为高级别T1。(注:适当充分接受BCG治疗定义为至少满足一下任何一种:①接受过一个诱导灌注和一个维持灌注,诱导灌注必须满足6次中的5次,而且维持灌注必须满足3次中的2次。②接受过2次诱导灌注,最初的诱导灌注必须满足6次中的5次,第2次诱导灌注必须满足6次中的2次。
d.满足2020年美国泌尿外科协会(AUA)/泌尿肿瘤学会(SUO)指南中的非肌层浸润膀胱癌的高风险分层。
队列E:a. 组织学上确诊为膀胱高危非肌层浸润性(T1, Ta和/或CIS)。
b.在入组之前12周内行膀胱镜检查/TURBT,以清除所有可切除病灶。患有T1期疾病的受试者应至少在入组之前14天接受二次TURBT手术,以确认完全切除且受试者仍符合入选标准。
c.化疗灌注失败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接受其他标准治疗:化疗药物包括吉西他滨、表柔比星、丝裂霉素或多西他赛等。
d.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经临床膀胱镜检、尿液细胞学和组织病理学确诊的经TURBT 术后
无条件接受卡介苗灌注(患者由于经济或当地医院无法提供充足的卡介苗等原因)的高危NMIBC患者,且患者不适合进行或不愿意接受根治性膀胱切除术治疗。
e.满足2020年美国泌尿外科协会(AUA)/泌尿肿瘤学会(SUO)指南中的非肌层浸润膀胱癌的高风险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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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表现状态为0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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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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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研究治疗前4周内有足够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具体如下:
具有足够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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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常规(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集落刺激因子等治疗):ANC≥1.5×109/L,PLT≥75×109/L,Hb≥9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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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TBIL≤1.5×ULN,ALT≤3×ULN,AST≤3×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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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3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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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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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患者。
注: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定义为女性受试者月经初潮后,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连续闭经至少12个月,除绝经外无其他明确原因),且无手术(即双侧卵巢、输卵管切除和/或子宫切除)或研究者确定的其他(如苗勒管发育不全)导致永久不育的原因。
排除标准
符合一条或多条下列标准的患者将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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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标准(队列D-E):
a.确诊为肌层浸润性膀胱癌(T2-T4)。
b.合并上尿路、输尿管尿路上皮癌。
c.除TURBT术后即刻灌注治疗外,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除外亚硝基脲、丝裂霉素C、口服氟尿嘧啶类、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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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和哺乳期女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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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进行大型外科手术,或在研究过程中预期需要进行大型外科手术,而非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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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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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给予活的减毒疫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种活的减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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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溶瘤病毒治疗(如T-vec、T3011等)、基因治疗、细胞治疗、肿瘤疫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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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脾切除史或有器官移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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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本研究治疗的瘤种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者,以下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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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以治愈为目的的治疗、距首次给予试验药物≥5年,无已知活动性疾病且潜在复发风险较低的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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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无疾病证据的恶性雀斑样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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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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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并发症根据CTCAE 5.0已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尿路感染、尿路刺激征、肉眼血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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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输尿管支架或存在膀胱输尿管返流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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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心脏病(II级或更高),入组前3个月内的心肌梗塞,不稳定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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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与抗磷脂综合征相关的血管血栓形成,韦格纳肉芽肿病,干燥综合征,格林 - 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替代治疗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低或糖尿病患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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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持续或活动性感染,经药物治疗控制仍然不理想;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肺结核、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非阴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定量≥参研中心实验室检测下限值、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定量≥参研中心实验室检测下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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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研究期间通过口服或者静脉使用抗疱疹病毒的药物者(包括但不限于阿昔洛韦、瓦拉昔洛韦、喷昔洛韦、泛昔洛韦、更昔洛韦、福昕卡内、西多福韦等(局部使用如外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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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对研究药物或辅料或HSV-1,IL-12或抗PD-1抗体及其类似的生物成分具有过敏反应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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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洗脱期/基线期或给药当天出现无法解释的>38.5℃的发热(研究者判断因瘤肿引发的发热可以入组),根据研究者判断,会影响患者参加本试验或者干扰疗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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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单纯疱疹病毒复发感染期,并存在相应的临床表现,如口唇疱疹、疱疹性角膜炎、疱疹性皮肤炎、生殖器疱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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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对免疫治疗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抗PD-1/PD-L1抗体)出现过非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炎或无法耐受(包括但不限于出现≥3级免疫相关的不良事件[irAE])者(除外经激素替代治疗可以稳定控制的内分泌相关irAE)。
队列D:T3011膀胱灌注治疗卡介苗无应答的高危非肌层浸润膀胱癌。
研究药物:T3011 T3011单药治疗,T3011的给药剂量定为1.0×1010 PFU;
组1:前3个月(12周)为诱导治疗期:前6周每周给药1次,共给药6次;如果3个月的肿评为CR或无复发(如无肿瘤或低级别Ta),受试者进入维持治疗期。如果3个月的肿评为高级别Ta和/或残留的CIS,受试者可以给予二次诱导治疗。如果3个月的肿评为新发的CIS和/或≥ T1或研究者考虑受试者的基线病史或其他病情不适合二次诱导治疗,受试者被视为治疗失败,不再接受进一步治疗。如果6个月的肿评为CR或无复发,受试者进入维持治疗阶段。否则受试者将退出治疗。维持治疗期,每3周给药1次,直至2年或满足出组标准。
组2: 给药方式为前12周每周给药1次(QW),后续每3周给药1次(Q3W),直至2年或满足出组标准。
队列E:T3011膀胱灌注治疗无条件(BCG短缺或其他客观原因)接受卡介苗灌注的,高危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
研究药物:T3011 低剂量组:T3011单药治疗,T3011的给药剂量定为2.0×109 PFU;
高剂量组:T3011单药治疗,T3011的给药剂量定为1.0×1010 PFU;
两组给药方式一致,即前3个月(12周)为诱导治疗期:前6周每周给药1次,共给药6次;如果3个月的肿评为CR或无复发(如无肿瘤或低级别Ta),受试者进入维持治疗期。如果3个月的肿评为高级别Ta和/或残留的CIS,受试者可以给予二次诱导治疗。如果3个月的肿评为新发的CIS和/或≥ T1或研究者考虑受试者的基线病史或其他病情不适合二次诱导治疗,受试者被视为治疗失败,不再接受进一步治疗。如果6个月的肿评为CR或无复发,受试者进入维持治疗阶段。否则受试者将退出治疗。维持治疗期,每3周给药一次,直至2年或满足出组标准。
T3011膀胱灌注稀释总体积不超过50mL,患者接受T3011膀胱灌注前应排空尿液,灌注后至少于膀胱内保留1小时,不超过2小时。
患者接受T3011和或膀胱灌注后当日饮水量不得少于1000mL。
7.研究目的
队列D:T3011膀胱灌注治疗卡介苗无应答的高危非肌层浸润膀胱癌
主要目的 评价T3011膀胱灌注治疗卡介苗无应答的高危非肌层浸润膀胱癌(NMIBC)患者中的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T3011膀胱灌注治疗卡介苗无应答的高危非肌层浸润膀胱癌(NMIBC)患者中的安全性
队列E:T3011膀胱灌注治疗无条件(BCG短缺或其他客观原因)接受卡介苗灌注的,高危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
主要目的 评价 T3011 膀胱灌注治疗无条件接受卡介苗灌注的,高危NMIBC患者的抗肿瘤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 T3011 膀胱灌注治疗无条件接受卡介苗灌注的,高危NMIBC患者的安全性
8.研究终点
队列D:T3011膀胱灌注治疗卡介苗无应答的高危非肌层浸润膀胱癌
主要终点 首次研究用药后3、6、9、12和24个月完全缓解率、无复发生存率、首次研究用药后3、6、9、12和24个月无进展生存率、无复发生存期(RFS)、无进展生存期(PFS)、根治性膀胱切除术发生率、2年生存率
次要终点 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异常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等的情况及其发生率
队列E:T3011 膀胱灌注治疗无条件(BCG短缺或其他客观原因)接受卡介苗灌注的,高危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
主要终点 首次研究用药后3、6、9、12和24个月完全缓解率、无复发生存率、首次研究用药后3、6、9、12和24个月无进展生存率、无复发生存期(RFS)、无进展生存期(PFS)、根治性膀胱切除术发生率、2年生存率
次要终点 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异常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等的情况及其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