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0G:0-1分
有组织病理学报告,且可以借3片白片或蜡块
经过抗肿瘤治疗的患者(排除:初治/刚做手术患者,接受过细胞治疗或对应靶点治疗患者)患者至少能够提供初诊、末次治疗的病历。
提供末次的影像报告,建议同时提供原始影像(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患者近一个月的血常规、血生化等实验室检查;肿标(如:CA125、AFP、NSE)
年龄18至70岁(含界值):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转移性或者复发性实体瘤:能够提供即时的活检穿刺组织以及相关病理报告
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1.1,具有>1个可测量病灶或者可以评估疗效应答:
主要排除标准
条目
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恶性肿瘤;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研究参与者:入组(CNS )前 28天内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的研究参与者可以入组;
既往5年内有非目标适应症的恶性肿瘤病史。除外:已根治的:入组前超过5年疾病稳定2)且经研究者判断复发风险极低;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
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10mg/天的泼尼松当量)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史或综合征(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研究参与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白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的研究参与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或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定义为乙型肝炎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检测下限:活动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定义为丙型肝炎病毒的核糖核酸(HCV-RNA)>检测下限。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丙型肝炎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疾病稳定者可以入组):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存在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具有心血管临床疾病或症状,包括:
既往6个月内有>3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II级)
不稳定型心绞痛史;
既往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 QTCF 延长(男性 OTcF >450 ms,女性OTcF>470 ms,以 Fridericia公式计算);
不能得到良好控制的高血压。9.
既往3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肠梗阻的临床和/或影像学证据,或存在腹腔脓肿的病史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肾脏替代治疗病史等;
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如 TCR-T、CAR-T、TIL)的患者:
条目
年龄18至75 岁(含界值):
ECOG 评
病理组织学或者细胞学检查确诊晚期实体瘤患者。其中晚期肝细胞肝癌(HCC)患者,符合以下要求(不允许存在混合性肝细胞/胆管癌):根据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系统(BCLC)C期或B期(不适合手术/局部治疗,包括消融治疗、介入和放射治疗)或中国肝癌分期(CNLC)II-I 期(不适合手术/局部治疗,包括消融治疗、介入和放射治疗):
Child-Pugh 评分≤7
既往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后失败或不可耐受*,且缺乏其它有效治疗手段的患者。41*系统性治疗不可耐受定义为:患者接受系统性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后引起的药物相关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妨碍患者继续治疗。
至少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定义)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有乙肝病毒(HepatitisBVirus,HBV)感染或感染史(特征为HBSAg[Z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和/或可检测到 HBVDNA 和/或HBcAb[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的研究参与者才有资格入选:
根据机构实践,接受抗病毒治疗后 HBV-DNA 低于公司内控标准下限。HBSAg阳性研究参与者建议按最新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接受标准的抗病毒治疗
主要排除标准
条目
肿瘤体积大于肝组织的 50%
肝性脑病病史或需要药物预防或控制的脑病(例如,需要输注乳果糖、利福昔明等药物治疗肝性脑病);
软脑膜疾病或脑转移癌症相关脊髓压迫3)除非脑转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无临床症状;
6.经过全脑放疗且在影像学上消退或稳定(定义为治疗后的2次脑部成像[应至少间隔4周]未
显示颅内进展证据):
c.在单采前至少4周不需要连续皮质类固醇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已知的恶性肿瘤病史。4)除外: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包括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前列腺原位癌等):
5)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10mg/天的泼尼松当量)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史或综合征(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研究参与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的研究参与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6)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病、炎症性肠病、抗磷脂综合征、Wegener 肉芽肿病、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硬化、肾小球肾炎等;或其他需要长期使用免疫抑制疗法的参与者。除外:白癜风或脱发患者、不需要系统性治疗的任何慢性皮肤病和研究者认为不具有临床意义的其他疾病:
1、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韝愠丽鼬竈驼革类愽蝗趙牒蚍籐鹈韦旑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慙疾病。
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甲状腺功能异常(开展血清甲状腺激素测定游离三碘甲状腺原京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和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检测,必要时进行总甲状腺素[TT4]、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检测)且经评估不适宜进入试验者:经治疗甲状腺功能控制稳定者可考虑纳入。
9活动性殝偵投催肝儈Ã苁铠敌毒感染。丙肝病毒(HepatitisCVirus,HCV)抗体阳性的研究参与者,如果 HCV 核糖核酸[ Ribonucleic Acid,RNA]检测小于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丁型肝炎病毒(HDV)感染者,定义为存在抗 HD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0)
具有临床意义的腹水,定义为单采前3个月内需要非药物干预(例如穿刺)控制症状的11)任何腹讎瞬助霄水。λ粵梢渗爲严单采前接受稳定剂量利尿剂治疗腹水>2个月的研究参与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22)单采前3个月未得到控制的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操作(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存在活动性感染:需使用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局部使用抗生素除外)。13)除鴯镧伐统外斛渃驗噉坪舾挿搿缔经玀篑筼尻カ鉕檢Ƨ胬泮究者判断,因肿瘤引起的发热可以入组。
14)过去6个月内有≥3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血栓时间:肺栓塞、门静脉主干血栓形成、下肢深静脉血栓等),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或抗凝治疗。15)我癢優浕湓阙具攤鷯担剧心血管临床疾病或症状,包括:
a.过去1年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4b.过去1年内患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史:
c.过去1年内发生心肌梗死;
d.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e.存在有临床意义的 QTcF 延长(男性 QTcF>450 msec 或女性 QTcF>470 msec);f.过去1个月内经最佳药物治疗依然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有器官移植病史、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正等待器官移植的参与者。16)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如 TCR-T、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CAR-T1、肿瘤浸润淋17)巴细胞[TIL])的患者。
既往接受过GPC3 靶点治疗的患者。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