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周岁(含临界值);
溃疡性结肠炎患者需同时满足:a.参照《中国溃疡性结肠炎诊治指南》(2023年版),筛选前>3个月被确诊为溃疡性结肠炎,并有支持性临床、内镜和组织病理学证据;b.(本标准仅适用于试验组3-4)选时为中、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改良9分制Mayo评分为3~9分,包括结肠镜(ES)单项评分(>1分,由中心阅片确认)、排便次数(SF)单项评分(>1分)和便血(RB)单项评分(>1分)(评分方法见附录)入组前接受下述至少一种治疗,且应答不佳、丧失应答和/或不耐受:传统治疗(例如:糖皮质激素、美沙拉嗪、6-巯嘌呤、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等)或经批准的生物制剂(TNF抑制剂或维得利珠单抗);心振萄机的如患者在筛选时接受任意一种以下药物治疗溃疡性结肠炎,需满足如下要求:a)5-ASA)类药物(美沙拉嗪、奥沙拉嗪、巴柳氮、组前处秀柳氮磺已稳定至少4周;治疗期间剂量必须稳定。
排除标准: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包括试验用料及辅料在内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史1.者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当前存在暴发性结肠炎、中毒性巨结肠证据;筛选前6个月内有中毒性巨结肠、或肠穿孔病史;既往广泛结肠切除术、结肠次全切除术或全切除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溃疡性结肠炎手术;
溃疡性结肠炎参与者病变仅局限于直肠(远端≤15cm);
目前诊断为克罗恩病(CD)、未分类炎性肠病(IBD)、腹腔/腹腔内/肛周和/或脓肿、未定型结肠炎、显微镜下结肠炎、缺血性结肠炎、感染性结肠炎、放射性结肠炎、活动性憩室病;依据研究者判断,除外其他可能干扰本研究疗效和安全性观察的免疫共患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系统性硬化(SSc)免疫性肾病,等;
参与者既往或当前存在胃肠上皮内瘤变(在选期内镜检查期间或之前的任何活检中被完全切除的低度异型增生病灶除外);
有其他活动性肠道感染、肺感染、或任何全身感染证据(例如:艰难梭菌、巨细胞病毒结肠炎等);筛选时活动性肝炎者(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且乙肝病毒DNA(HBV-DNA)高于检测值下限或者参考值上限)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呈阳性者(对于筛选期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阳性,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结果对于滴度<1:2者可以入组)应除外5年内结核病史、筛选期存在任何活动性结核菌感染证据者(临床状
筛选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实验室检查结果:a)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2倍ULN,或总胆红素(TBIL)>1.5倍ULN;b)血肌酐(Scr)>1.5倍 ULN;c)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通过 CKD-EPI公式计算;d)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2x10^9,血小板(PLT)≤100x10^9儿,血红蛋白≤90g;e)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xULN(未接受抗凝治疗):10.排除首次给药前14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免疫抑制剂治疗,如环孢素、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或沙利度胺、或JAK 抑制剂治疗(如托法替尼、巴瑞克替尼、非戈替尼、乌帕替尼)等;排除首次给药前8周内接受过 6-巯基嘌呤、硫唑嘌呤或甲氨蝶呤;首次给药前12周或7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生物制剂治疗;排除既往接受过靶向23的单克隆抗体治疗且疗效不佳者;
筛选前 30天内接受过粪便菌群移植以及其他灌肠/栓剂(除了内窥镜检查所需11.的);
12.筛选前30天内接种任何活疫苗,或参与者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0天内接种任何活(减毒)疫苗;13.参与者存在结肠镜检查的禁忌症,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瘘管、结肠发育不良或结肠狭窄、腹部手术后早期、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腹部大动脉瘤或任何经研究者判断釀袜显著增加结肠镜检查并发症风险的情况:

试验组1和试验组2为单次给药,随访至给药后49天。 试验组3以及更高的剂量组为多次给药,每个参与者预计给药6次(每2周给药1 次),或给药3次(每4周给药1次);SRC可根据初步耐受性、安全性、可获得的 PK、PD数据等调整给药频次或给药方案。对每位参与者的随访将持续至末次给药后6 周(2周疗效随访、4周仅安全性随访)。
本研究起始剂量(试验组1)将入组1例参与者,单次给药后观察14天,后由安 全审查委员会(SRC)决定是否开展第二剂量(试验组2)的入组。试验组2将入组1 例参与者,单次给药后观察14天,后由安全审查委员(SRC)决定是否启动下一剂量 组研究。 试验组3将开始多次给药,4例参与者(各自2例)分别接受300mgQ4W(1剂) 或Q2W(2剂)给药,每例观察28天,后由SRC决定是否继续300mgQ4W或Q2W 入组、或增加探索其他剂量。 剂量探索原 则 试验组4为预计的最高剂量组,仅在完成试验组3探索后,由SRC决定是否开展。 首先入组1例参与者(排头兵)接受600mgQ4W或Q2W给药,观察14-28天,后由 SRC 决定是否在该剂量组继续入组另外2例参与者、或探索更低的剂量、或停止剂量探 索。 研究期间SRC结合研究数据可决定增加更高或更低的剂量组探索、修订给药间隔、 或终止剂量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