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程序;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至65周岁(含),性别不限;
SLE 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符合2019年EULAR/ACR的SLE分类标准:
SLEDAI-2K评分>6,且至少有1个BILAG-2004指数A级(重度b)表现)或2个B级(中度表现)器官评分,或两者兼有;或SLEDAI
2000评分>8;
符合难治性和复发性疾病的定义: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仍无效,或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疾病活动。常规治疗的定义:使用糖皮质激素以及2种及以上下列任何免疫调节药物:抗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包括利妥昔单抗、贝利尤单抗和泰它西普在内的生物制剂;HIM 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符合 2017年EULAR/ACR炎症性肌病分类标准(包括皮肌炎IDM]a)多发性肌炎[PM]、抗合成酶综合征[ASS]和坏死性肌病INM]);6)肌炎抗体阳性;
筛选期须患有中重度IIM,其定义为MMT-8>142,且伴有活动性ILD(HRCT 显示玻璃影)或MMT<142,且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中的2条:
●PGA(VAS)>2cm(10cmVAS 量表):
PtGA(VAS)>2cm(10cmVAS 量表):
HAQ-DI>0.25;
一种或多种肌酶(CK、LDH、AST、ALT)升高>1.5x正常值上限(ULN);
符合难治、复发或进展性疾病的定义:d)
难治性: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仍无效,或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疾病活动。常规治疗的定义:使用糖皮质激素以及2种及以上下列任何免疫调节药物:抗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包括利妥昔单抗谁、贝利尤单抗和泰它西普在内的生物制剂;
进展性:肌炎恶化或快速进展性间质性肺炎;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SSc
符合 2013 ACR的SSc标准;a)
SSc相关抗体阳性;
符合难治性或进展性疾病的定义:
难治性: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仍无效,或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疾病活动。常规治疗的定义:使用糖皮质激素以及2种及以上下列任何免疫调节药物:抗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包括利妥昔单抗、贝利尤单抗和泰它西普在内的生物制剂;进展性:快速皮肤进展(mRSS增加>25%);或肺部疾病进展(FVC 下降 10%,或FVC 下降>5%伴 DLCO 下降15%);AAV 受试者须符合以下标准:
符合2022年ACR/EULAR的ANCA血管炎诊断标准,包括显微镜a)下型多血管炎、肉芽肿伴多血管炎及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b)ANCA相关抗体阳性(MPO-ANCA或PR3-ANCA阳性):伯明翰血管炎活动性评分(BVAS)>15(总分为63分),表明血管炎的活动性;
难治性定义为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无效或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疾病活动。常规治疗定义为使用糖皮质激素以及2种及以上下列任何免疫调节剂:抗疟药、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包括利妥昔单抗、贝利尤单抗和泰它西普在内的生物制剂。
SS受试者须符合以下标准:
符合 2002年AECG原发性干燥综合征标准或2016年ACR/EULARa)分类标准;
疾病活动度 ESSDAI>6:
抗SSA/Ro抗体阳性;
难治性定义为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无效或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疾病活动。常规治疗定义为使用糖皮质激素以及2种及以上下列任何免疫调节剂:抗疟药、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包括利妥昔单抗、贝利尤单抗和泰它西普在内的生物制剂。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下列标准(与研究疾病相关的指标除外):中性粒细胞计数>1.5x109;a)
6血红蛋白>80 g;血小板计数>50x109;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x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xULN(除非研究者评估认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与PM或DM相关):总胆红素(TBIL)<2xULN(对于吉尔伯特综合征受试者,直接胆红素(DBI)≤1.5xULN):肌酐清除率>30 m/mi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x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xULN;
经超声心动图诊断受试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且未检测到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ECG)异常;
SL婴E郏碱颜诙受戚旦另輳Ớ鰳旬蚓者:
药物性 SLE;a)
出现狼疮危象,或因合并其他疾病需使用方案禁用的药物,以及研b)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2)IIM 受试者
有记录证实存在包涵体肌炎(IBM)、药物性PMDM、肿瘤相关a)的PM或 DM,或非炎症性肌病(如肌肉发育不良)的受试者;b)未得到控制的与 PM 或 DM 相关的肌外疾病损伤:
ILD:FVC<55%或需要吸氧治疗(FVC>55%,由主要研究者判断是否适合入组);
有严重吞咽困难,经研究者判断参与临床试验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有严重心脏表现(如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需治疗的传导异常或心肌梗死),经研究者判断参与临床试验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SSc受试者
无法通过药物控制的与SSc相关的重度肺动脉高压(PAH);?
b)SSc相关的快速进展性下消化道(小肠和大肠)受累(需肠外营养支持);活动性胃窦血管扩张;
无法控制或快速进展性ⅡD,伴有血氧饱和度(Sa02)<92%(室内空气下);或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内需要机械呼吸辅助(呼吸机)。
AAV 受试者
筛选时存在新月体肾小球肾炎、急性多发性神经炎或AAV以外的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
危及生命的严重血管炎(包括弥漫性肺泡出血、呼吸衰竭、肠穿孔b)或大出血、脑血管炎、心脏血管炎等);
继发性血管炎(如 SLE、过敏紫癜、药物、肿瘤、感染、原发免疫缺陷等)。
5) SS 受试者:
a基线时存在控制不佳的重度全身性原发性干燥综合征(pSS)表现根据研究者的评估,可能使患者处于过度风险中:有其他已确诊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SLE、硬皮病、炎症性肠病)的继发性干燥综合征;
需要定期使用已知会导致口千/干眼(常见主要副作用)的药物的受试者;
患有其他可能影响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疗效评估的疾病,如炎症性肠病、痛风、肉状瘤病、淀粉样变性、IgG4 相关疾病等。
试验用药品
MTS109 注射液是一种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规格为0.5mg/mL,每瓶1装于2mL西林瓶中。MTS109注射液由北京剂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提mL,供。在25°C+2℃下保存24小时后,MTS109注射液的理化性质未发生显著变化。MTS109注射液的有效期暂定为在-80+10℃C(-70°C至-90℃)条件下2成
将入组最多10例患有中重度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SLE、IIM、 SSc、AAV、SS)的受试者。入组后,受试者将通过皮下注射方式接受MTS109 治疗,每例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后将接受最长26周的随访。
给药方式:
逐步递增给药:
将在第1、4和7天进行3次皮下注射给药。将采用低剂量预激方法来逐步达到目标治疗剂量。
预处理:
治疗开始前至少2周,开始将皮质类固醇逐渐减量至<5mg/天,并终止所有其他免疫抑制剂的治疗(免疫抑制剂的洗脱时间要求详见表7)。每次给药前,给予预防性药物:地塞米松16mg、对乙酰氨基酚1000mg和抗组胺药 10 mg。
对于1-2级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可根据需要给予一剂托珠单抗(8mgkg)以控制症状。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降低剂量或停药。维持给药:
将在第14、21和28天(即首次给药后第4周)以最高递增剂量进行三次皮下注射给药。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特发性炎症性肌病(IIM)系统性硬化症(SSc)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相关血管炎(AAV)干燥综合征(SS)
MTS109 为 mRNA-LNP 组合制剂,核心是将编码 CD19×CD3×BCMA 三特异性 T 细胞衔接蛋白(TCE)的 mRNA,包裹于可靶向肝脏、脾脏等淋巴器官的新型 LNP 载体中。该 mRNA-LNP 通过膜融合进入细胞,在溶酶体酸性环境下释放 mRNA,经核糖体翻译为功能性三特异性抗体并分泌至胞外。TCE 可同时结合 T 细胞表面 CD3 及致病性 B 细胞谱系表面的 CD19、BCMA 抗原,桥接并激活 T 细胞清除致病 B 细胞,实现深度体液免疫重置,从而达到持久的治疗效果。